学生工作

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优秀实习生”评定细则
2023-02-20   浏览量:315
  为了鼓励研究院实习生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实习生培养质量,本着“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评原则,参照其它院校学生评奖评优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优秀实习生”评定细则》。
  一、总则
  1.参评适用对象为目前在院的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所有实习学生。
  2.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各团队负责人参与并监督本次评定。
  3.“优秀实习生”奖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实习生在院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开支,不包括由单位设立的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等方面的奖励和资助。
  二、评定条件
  1.“优秀实习生”参评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有责任心。
  2.截止2023年2月28日,“优秀实习生”参评者必须在院实习超过3个月。
  3.参评实习时间范围(扣分及加分项评选):2022.01.01-2023.02.28。
  4.“优秀实习生”参评者在院期间能够完成各个阶段学习,且能按照指导教师和研究院要求完成相关的科研任务和活动。
  三、评定细则
表1:“优秀实习生”奖励体系

等级

人数(名)

奖学金(单位:元/年)

备注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一等奖

1

3000

3000

根据研究院运行状态、实习学生人数适当调整

二等奖

1

2000

2000

三等奖

1

1000

1000

  注: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开评选。
  打分细则(以下每项当年有效):
  1. 扣分项
  (1)宿舍卫生状况较差
  在全院卫生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扣分不低于5分
  (2)违反研究院相关规定 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分不低于3分
  (3)全体在院生必须参加的活动无故缺勤 扣分不低于3分
  (4)研究院考勤率低于80% 扣分不低于5分
  2. 加分项(需提供证明材料)
  (1)为院争光(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者)
  国际级奖项 一等10分 二等8分 三等4分
  国家级奖项 一等8分 二等5分 三等3分
  省市级奖项 一等5分 二等3分 三等2分
  校级奖项 一等2.5分 二等1.5分 三等1分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受到市级表彰 加分3分
  受到校级表彰 加分1.5分
  (3)获得英语四六级证书
  获得英语四级证书 加分1分
  获得英语六级证书 加分2分
  (4)发表专利
  申请专利1篇 加分1分
  授权专利1篇 加分3分
  专利加分者需为专利申请者中学生排名第一位,多篇专利累加,如授权专利3篇加分9分,以此类推(以可查询的专利申请号和授权号为准)。
  (5)发表文章
  SCI:
  一区 一作8分 二作5分
  二区 一作5分 二作3分
  三区 一作3分 二作2分
  四区 一作1.5分 二作1分
  EI 一作1.5分 二作1分
  中文核心 一作1分
  导师为一作情况下,学生二作可以按一作评选,三作按二作评选;共同一作,按名字先后算为一作和二作;评选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或接收证明。
  3.扣分及加分项说明
  (1)宿舍卫生状况差扣分项,对宿舍全体成员有效;宿舍存放和违规使用电器项,若能具体到使用人,则扣分只针对使用者本人,若使用人无法具体明确,则对宿舍全体成员有效;
  (2)关于荣誉加分,国家级奖项,省、市级奖项、校级奖项等,若奖项不分等级,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加分;体育比赛只计前三名,视同一、二、三等奖加分;团体获奖,所有成员均按相应等级和人数平均加分;
  (3)、所有的成果加分材料须在院期间产生,并挂名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或原名称“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
  (4)以上加减分选项均由个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生所在各团队项目负责人审核并以部门形式提交,研究生管理老师审核后提交研究院;
  (5)为鼓励学生将所做的研究进行总结,多出文章、出好文章、出成果,我院制定了科研奖励办法,并在“优秀实习生”评定中给予倾斜。
  四、管理规定
  1.研究生如出现下列情形,研究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奖金实行降档、暂停或终止奖状、或奖金的发放:
  (1)违反国家法律者;
  (2)违反院纪院规者;
  (3)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
  (5)经考核没有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未按要求参与研究院考勤、研究院举办的培训活动。
  2.“优秀实习生”评定后公示3天,无异议后发放奖状或奖金;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